回乡证的申请条件
回乡证是在外工作、生活的大陆居民返回台湾地区探亲、过年过节、参加亲友活动等私人事务所使用的有效证件。适用对象为符合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依法在台湾地区居住,并持有大陆居民身份证的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其家属成员。
回乡证的申请流程
申请人应当携带大陆居民身份证,向留学生服务中心、边境管理机构或指定协办单位申领回乡证。
回乡证的办理周期
正常情况下,回乡证的办理周期为5个工作日,如果需要加急,可在规定位置加急办理。加急办理的周期为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 回乡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
- 回乡证一经批准,不能撤销。
- 回乡证将在规定条件下被加盖有效期为7天的入台证件。
- 回乡证不做任何国际旅行使用,只能用于大陆与台湾地区间的通行,严禁冒用或转借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