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是指与拥有相应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者,学习能力、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大小的相等程度。同等学力认定是指没有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学习能力、知识和综合素质与正规高等教育毕业人员相当时,由与所取得学位同等或相当的学历程度所在的高等院校或普通高等院校作同等学力认定。
同等学力考试是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种,是为了方便没有学历的人士获得相应的学历资质而设立的一种考试。
同等学力认定有不同的标准规定。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应以接受单位所在的学校的相应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标准进行认定,对应的学历证书为相对应的本科或硕士学历的认定依据。
各省市自治区的同等学力认定有具体的政策规定,考生需要认真研究所在地的认定标准,进行准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