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的春
1923年,朱自清从北平大学毕业,经北平师范学校鄂县分校任临时教员经验,应聘山东烟台中学教英文。初到烟台中学时,正当春日,深绿的树叶间透出点点金黄,是春天特有的色彩。这时,鸟儿在树枝上欢快地跳着,唱着,为这美好的季节欢呼。
某天早晨,朱自清在写作,突感思绪清新,“突然闻到了唐老鸭她们煮的焦亚当的味道......”,便写下了脍炙人口的文章——《春》。
历史使命感,不如读一头天涯,春风、百花齐放的欣喜感,更是大有可为。朱自清所感受到的春,早已超越了季节的范畴,它融入了更深厚、更广袤的人文情感,让世人领略到了一股如沐春风的心境。
人总在不经意的时候感性领略到生命的芬芳与美好,而正是把这种感性的领会铭刻于文章之间,才让这样的写作不朽于时代。朱自清的《春》,正是在无数读者的心中,留下了这样的刻画和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