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人社局消息,最新修订的《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已于近日正式发布。从 2021 年 5 月 1 日起,深圳市悬挂的最低工资标准将再次上调。本次最低工资调整标准为每月 2700 元,每小时 24 元。具体调整幅度如下:
一、城镇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从现行的 2320 元/月 上调至 2700 元/月。
二、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从现行的 2200 元/月 上调至 2530 元/月。
三、全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从现行的 20.3 元/小时 上调至 24 元/小时。
本次调整中,城镇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实习生最低工资标准、招用残疾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全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进行调整。
深圳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按照《广东省实行最低工资标准暂行办法》规定,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应当以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为基础设置。深圳市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符合国家规定后,严格按照本地价格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和全市居民消费水平等综合因素考虑确定。相比于其他大中城市,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较为优越,也为以深圳市区为主的大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招聘人才的福利。